• 姓名: 邓社民
  • 职称: 教授
  • 学位: 博士
  • 武汉大学
  • 法学院

邓社民,男,1969年6月生,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博士后,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 学习和工作经历:

1991年6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分配到陇东学院任教,助教;

1998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调入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任教,助教,1999年11月晋升讲师;

2007年11月晋升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8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10年9月——2010年12月应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邀请赴香港大学访学;

2013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出站;

2013年11月——2014年11月在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访学;

2017年9月——2020年8月作为中组部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赴新疆大学挂职;

2019年11月晋升为武汉大学教授,2020年获聘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研究领域和代表性成果:主要从事民法、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著作权法、网络安全和数据法以及俄罗斯中亚法律研究。在《法学评论》、《法学论坛》、《武汉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欧亚律师》(俄文)等刊物上发表知识产权法方向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2部,编写教材1部:

1、民法典分则编纂背景下知识产权立法构想,《法学评论》,2017年第5期;

2、民法典为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制度基础,《人民论坛网》,2020年8月18日。

3、独联体国家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独立成编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年第2期。

4、再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以玩家对网络游戏装备享有的权利性质为视角,《新疆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

5、К вопросу о правовой природе действия, выражающегося в приписывании собственному произведению чужого авторства, с позиции краткого анализа практики нормирования в различных правовых системах, Журнал Евразийская адвокатура. № 6’ (25)2016.

6、Система поддержки сервиса интеллектуальной собственности как движущая сила развития инноваций,Журнал Суда по интеллектуальным правам ,№ 3’ 2016.

7、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限制问题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8、中国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与法律保护的未来走向,《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第11期。

9、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客体初探,《学习与实践》,2011年第12期。

10、《数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与侵权的法律边界》——由《一个馒头血案》引发的思考,《法学论坛》,2006年第6期。

11、《民间文学艺术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2015年1月版;

12、《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撑体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2014年10月版;

13、《知识产权法原论与案例》,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4月版。

三、科研项目:主持科研项目14项,其中纵向4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1项,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2项),横向项目9项。获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7份。

1、2018年6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知识产权独立成编立法问题研究(18AFX021),课题经费35万元;

2、2017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项目,中亚五国民法典编纂中的知识产权立法对中国的启示(SS17-B-21),课题经费10万元;

3、2016年8月,2016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项目【CLS(2016)D136】,民法典编纂与知识产权法入典方式问题究,自选课题,经费自筹;

4、2012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项目,基于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撑体系研究(ss12-A-17),课题经费8万元;

5、2020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法治项目,中亚国家民法典中知识产权制度研究(XJ2020A3),经费5万元。

四、荣誉和奖项:

1、2019年5月“独联体国家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立法模式”一文获得2019陕西省法学会举办的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第四届“创新与法治”论坛一等奖;

2、2019年6月获批新疆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

3、2019年9月获得新疆大学“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4、2017年12月21日经新疆大学评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审批获教授资格,2019年6月获批新疆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

5、在2016年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活动中,“民法典编纂与知识产权法入典方式”获得优秀奖;

6、2003年12月“商业秘密概念初探”获第十届武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五、学术贡献:

1、在承担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项目“民法典编纂与知识产权入典方式问题研究”时,提出了知识产权编立法草案建议稿;

2、在承担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项目“中亚五国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立法及对中国的启示”时,主要研究中亚五国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独立成编的立法经验和教训,为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独立成编提供了域外经验。

3、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知识产权独立成编立法问题研究”中,提出知识产权独立成编已成为当今世界民法典编纂发展的趋势和知识经济时代的现实要求。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应当独立成编,即在物权编后规定知识产权编,并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规定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主体和客体、知识产权的取得、知识产权限制、知识产权的运用和转化、知识产权救济方式等。分则规定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专有权。知识产权合同规定在合同编,知识产权继承规定在继承编、知识产权侵权规定在侵权责任编。知识产权的确权程序性规范和管理规范另行制定《知识产权确权和管理条例》,使知识产权完全融入民法典之中,突出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特征和引领世界民法典编纂的潮流。

4、参与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编学者建议稿”,承担了知识产权行使的内容撰写。

5、创办了“丝路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介绍和翻译中亚国家的法典,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法律咨询。

六、社会兼职:教育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教育部专业学位论文评估专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竞争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讲师团成员,湖北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金砖国家法律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陇东学院客座教授。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主任,新疆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新疆大学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院长,新疆大学历史文化旅游研究院副院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专家,新疆喀什检察院法律咨询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信办互联网法治智库专家。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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